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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4月8日关于材料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情况通报

发布者:谭冰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12日 18:27

 

 

为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211号),学院唐超文书记亲自带队、段军飞副院长和实验中心相关人员一起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

本次检查中发现我院实验室仍然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具体包括:各楼栋层缺少紧急逃生疏散路线图;存在燃烧和腐蚀风险的实验区域缺少应急喷淋装置和洗眼装置;未设置危化品储存仓库;各实验室未按要求严格管理危化品,台账不规范、使用记录不全;安全警示标识不全、灭火器配置数量不达标;危险性实验(高温、高速运转等)开展过程中没有做到二人值守。

 

实验室

安全隐患

3B-101

电缆线在地上,电源箱盖缺失

3B-102

氧气瓶与还原气瓶距离太近

3B-104

乙醇不能堆放在外面,不能放床

3B-109

缺气瓶标识牌、仪器操作规程;有大压力容器

3B-209

新购置的大仪缺操作规程

3B-213

氧气瓶和氢气瓶不能放一起;乙醇不能放烘箱下面;废弃试剂乱放

3B-313

管制药品保管不当;新购置的大仪缺操作规程

3B-315

有大型压力容器

3B-316

管制药品保管不当;插座不能放地上

503

插座乱拉;易爆药品放置不规范

506

防爆气柜未通电;药品柜玻璃破损;危化品柜未上锁;废液、废瓶放置不规范

508

烘箱不能使用插线板

511

管制药品保管不当;电池摆放不当;防爆气柜未通电;UPS电源放置不当

 

请各方向团队负责人和实验室安全消防负责人高度重视,在规定时间内必须整改到位。如实验室自身确实存在整改困难的可以汇总到学院实验中心,经学院讨论再确定整改方案。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