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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通知

2024-04-23 

各单位:

国家留学基金委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将于310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规模

2024年选派规模将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另行公布。

二、选派类别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留学期限应根据拟留学单位学制、外方录取通知(或正式邀请信)中列明的留学时间确定。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应不超过留学期限(一般与留学期限一致),但如果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超过48个月,资助期限最多为48个月。具体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

2、为进一步推动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充分调动博士生导师积极性;加强对派出博士生专业学习方面的检查和指导;促进国内外学科交流及科研合作项目的建立与开展,2024年继续实施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交流访问期限及资助期限为一个月。

三、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不提供学费资助。

四、申请条件

(一)符合《选派指南》规定的申请条件,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811日以后出生)。 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具有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二)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
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2.
行政机关、科研机构、国内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的证明。
   3.
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毕业离校不超过一年的人员(不包括毕业离校已回国人员)、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申请时,应届硕士毕业生及获得硕士学位毕业离校不超过一年的人员应已获得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的证明;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应继续在本校攻读博士学位(因导师工作变动学生随之转学的情况除外),须出具就读院校注册证明、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的证明。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还应提交导师同意函,被录取后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从博士第二年开始计算。
选拔对象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

(三)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四)申请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同时须满足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1.
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
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
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
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5.
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6.
参加由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并达到其入学语言要求的,应在外方入学通知书(或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通过其他语言考试达到国外拟留学单位入学语言要求的(包括托福家庭版TOEFL iBT Home Edition、雅思家庭版IETLS Indicator),须提交成绩单及外方出具的认可该语言考试的证明。
 
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英语,申请时应达到相关英语合格条件;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日语、韩语和俄语等,申请时应达到相应语种的合格条件。

五、学校申请流程及材料提交时间

1.申请人对外联系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024310日前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024510日前

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2024510日前

2.申请人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

申请人登录(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填报。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024310- 25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024510- 23

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2024510-23

线上填报结束后,申报人根据各项目材料要求在学校截止日期前根据各类别材料要求清单向国际交流处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六、项目查询

有关项目指南、常见问题解答及有关国别、派出注意事项等请登录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查询(https://www.csc.edu.cn/chuguo/s/2751 )。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老师

联系电话:85258783  

地址:一办公楼705


国际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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