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院领导联系系、室、中心、办、党支部等基层组织和师生员工,是加强学院领导班子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学院领导准确掌握基层情况,了解工作动态,广泛听取师生员工意见,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有效途径。为加强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组织和师生员工工作,依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院领导相对固定地联系系、室、中心、办、党支部等基层组织和师生员工,通过调研、协调、指导、督办、谈心等多种形式,深入基层组织,深入课堂,深入宿舍,直接接触、密切联系学生、联系教职工。
第三条 院领导通过联系系、室、中心、办及各党支部,了解基层组织领导班子的思想动态、重要工作进展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发现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基层组织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提高基层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准确、全面地掌握各类信息,为学院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第四条 院领导通过联系师生员工,及时掌握师生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做师生的挚友,政治上充分信任、思想上主动引导、工作上创造条件、生活上关心照顾,及时听取意见建议,多沟通、协调、谈心,引导师生凝心聚力,鼓励师生不断进步,努力开创学院新局面。
第五条 院领导在联系工作中,要充分做好各方面的沟通协调,为系(室、中心)及各党支部开展工作理顺关系、化解矛盾,促进基层统一思想、明确思路,切实帮助基层单位和师生解决工作、学习中遇到的困难和矛盾。
第六条 院领导对负责联系的基层组织和师生员工,每个联系对象每学年应不少于2次。要做好联系工作记录,并及时进行汇总归纳反馈。
第七条 院领导对系、室、中心、办、党支部和师生工作与学习中出现的重点、难点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进行帮助和指导,并及时在领导班子中进行通报,讨论制定解决方案。每月最后一次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议,对联系工作收集的各类信息情况进行通报、专题研究。
第八条 院领导联系基层组织相对固定,具体见附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官网化学化工学院院领导联系基层组织一览表》。
第九条 院领导联系师生员工的具体名单,由分管人事和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分别负责教职工和学生,于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安排到位,学年中可根据情况适时调整。
第十条 本实施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官网化学学院院领导联系基层组织一览表
院领导 (党委委员) |
联系系、室、中心、办 |
宋刘斌 |
综合办公室、分析测试中心 |
张跃飞 |
化学工程系 |
陶 双 |
学工办、关工委 |
陈启杰 |
轻化工程系 |
喻林萍 |
应用化学系 |
卿志和 |
基础化学教研室 |
邓 豫 |
化学化工实验中心 |
欧阳展平 |
教务办、研究生与科研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