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体育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
审核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官网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长理工大研〔2020〕5号,附件1,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要求,为做好2023年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的审核、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学院应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从有利于学位授权学科的建设与发展出发,从德才表现、学术水平、培养质量等方面制定不低于学校要求的本单位招生资格审核实施办法,坚持标准,注重水平,保证质量,公正合理地开展审核工作。
二、工作说明和要求
1.本次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是审核2023年的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凡2023年可以招收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的指导教师均可申报,审核通过者2023年可招收研究生。
2、本次招生资格审核对象为:体育学院现聘任的硕士生导师和首次申请具有硕士生指导资格的教师。
3.本次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是审核2023年的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通过者可招收2023年研究生。
4.学院根据学校的《管理办法》,从有利于学位授权学科的建设与发展出发,综合考虑上年度招生情况、学科特点及学位点的评估和发展、师资队伍水平、导师科研成果与经费、师德表现以及研究生培养质量等,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制定了《(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体育学院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实施办法》(附件2),申请人的申报材料以及审核结果等均需按照程序进行公示。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至申请审核当年8月31日止)。40周岁以下的申请者,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讲师职称者,应具有博士学位。学术成果年限为从2017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6.依据《(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官网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进行审核。往年担任导师的校内申请者均需填写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自查表,交各相关学院审核。自查表中所列“七项职责”单项打分有3分以下者,学院需重点审核,有出现“十类失范行为”之一者,取消导师申报资格。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9月8日-9月14日,体育学院根据《管理办法》制定并公布本部门的《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实施办法》,组织开展招生资格审核工作。
2.9月14日—9月20日,申请人向拟招生学科所属单位提交相应的申请表(附件3-4)及证明材料,其中附件4为新增专业学位硕士生校外导师申请者填写。原具有招生资格的校内指导教师还需填写《(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官网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自查表》(附件5)
3.9月20日—9月26日,各培养单位认真审核,确定初审通过名单并公示3天,将以下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研究生院:
(1)硕士生指导教师:签字盖章的《(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官网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定汇总表》(附件6,须提交电子版,备注新增硕导)。
(2)专业学位硕士生校外导师:签字盖章的《(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专业学位硕士生校外导师汇总表》(附件7,须提交电子版)、②《(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专业学位硕士生校外导师选聘表》。
4.9月21日—30日,学校复核、审定并公布结果。
联 系 人:徐慧明
联系电话:0731-85258242
电子邮箱:237731161@qq.com
附件:
1.《(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官网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长理工大研〔2020〕5号)
2. (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体育学院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实施办法
3.《(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官网硕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
4.《(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专业学位硕士生校外导师选聘表》
5.《(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官网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自查表》
6.《(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官网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定汇总表》
7.《(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专业学位硕士生校外导师汇总表》
体育学院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