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相关归档部门:
为了做好人事档案材料归档工作,根据《关于印发<(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官网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长理工大综〔2021〕17 号)和《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湖南省党员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组发〔2022〕9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档部门
学校党委组织部(党委党校)、人事处、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党委统战部、校工会、审计处、研究生院、教务处、科学研究部、人文与社会科学研究处、国际交流处、离退休教职工服务中心。
归档对象
全校在职、离退休(含已故)人员人事档案材料。
1、副科级及以上人员的人事档案材料送交党委组织部干部人事档案科;
2、其他人员的人事档案材料送交档案馆教工人事档案管理室。
三、归档内容
详见《关于印发<(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官网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长理工大综〔2021〕17 号)和《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湖南省党员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四、归档要求
1、档案材料收集归档遵循真实、全面、及时、规范的原则,要求“谁管理、谁把关、谁负责”,严格落实人事档案归档责任制;
2、各部门应高度重视人事档案材料的归档工作,按照《关于印发<(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官网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长理工大综〔2021〕17 号),确保档案材料归档工作有序、有效进行,是否按时送交归档材料将作为年度档案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3、归档部门送交档案材料时,同时提交《(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官网教工人事档案材料送交登记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一式两份,交接双方签字确认后各执一份。
五、归档时间
1、2022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完成的工作以及跨年度完成的反映2022年的工作所形成的人事档案材料于2023年5月10日之前送交归档。
2、2022年1月1日以前应向党委组织部、档案馆送交而未送交的人事档案材料于2023年6月30 日之前送交归档。
3、2023年1月1日之后完成的工作在材料形成后1个月内向档案馆送交归档。
六、业务咨询
组织部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5212039
档案馆
联系人:刘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85203923
组织部 档案馆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