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官网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单位)
校属各单位:
如果贵单位需要新增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请填写下表并交到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地点:学生活动中心A404 电话:0731-85258162
申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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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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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岗位(内容、性质、人数、时间、要求) |
支付工资方法(请参阅备注2) |
用人单位主管领导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审核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学生工作部审批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1:(1)所有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必须有本人申请且经所在学院学工办老师批准。(2)新设立的岗位必须按要求申请。
备注2:《(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官网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第六项第2条规定:
各部门承担的勤工助学工资比例按以下原则进行操作:(1)教辅部门:用人单位承担30%的工资,学校承担70%的工资。(2)职能部门:原则上不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如确有必要者,由部门申请,经学生工作部(处)同意后方可设立。岗位设立后,由学校承担学生全额工资。(3)鼓励教师选择录用经济困难学生参与科研课题,学生工资标准及发放办法由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与教师协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