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征入伍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报名,征兵系统无报名信息的不能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按要求如实填写《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各项内容,填表注意事项如下:
1、所有由“学生本人填写”的内容必须是由申请学生通过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在线填写、打印本表(手填及复印无效),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
2、“学校资助部门地址及邮编”:填写“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万家丽南路2段960号(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云塘校区学生活动中心A406 王丽丽老师 0731-85258162 邮编:410114。
3、“补偿代偿类别(学生本人填写)”:没有贷款的填“学费补偿”;有贷款且贷款总额度高于应补偿学费总额的,填“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有贷款但贷款总额度低于应补偿学费总额的,填“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补偿”。
4、“向本人补偿学费方式(只可选择一种,由学生本人填写)”:只能选择“存入银行”项目,必须是本人开户的交通银行帐号,且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开户人户名要完整正确填写。不接受“邮局汇款”。
5、由于学生入伍后无法联系,表中父母及其他亲属联系方式务必要填写详细正确,如有异动,请及时告知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6、预征入伍补偿学费金额为入校到入伍时应缴纳的学费。
二、规定内容填写完成后,学生本人携带打印后的申请表到学校计财处(云塘校区一办A216)审核签字,再到武装部办理“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意见”,最后将申请表原件及相关需要上交的材料送(邮寄)到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由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审核,报学校签署意见后报湖南省学生资助中心。材料请于每年10月1日前上报!
三、需上交的材料:《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入伍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学籍证明(学生可自行登陆学信网打印);毕业证书复印件(在校生不需要);贷款学年的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仅贷款生打印);一次性偿还计划书(仅贷款生填写打印)。
四、退役复学的同学,请到校后及时办理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需上交的材料:《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一式两份;退役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学籍证明(学生可自行登陆学信网打印)。退役复学减免学费金额为剩下学年应缴学费和。
咨询地址:云塘校区学生活动中心 A406;咨询电话:0731-85258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