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学院:
根据《(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官网研究生创新工程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开展2022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含省级和校级)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
一、中期检查及结题范围
中期检查:2021年立项的省级和校级科研创新项目。
结题:达到结题要求的的项目。其中本次将对2019年立项的省级、校级项目进行结项验收(包括2018年申请延期的项目),逾期不再接受结项。今年上半年应毕业的研究生所属的省级和校级项目必须结题后才能申请毕业及答辩。
二、项目结题要求
1、省级项目:以本人为第一完成人(或指导教师为第一完成人,本人为第二完成人)、(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为第一署名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发表(含录用)SCI、EI、SSCI收录或CSSCI、CSCD及以上等(含扩展版)与立项项目相关的期刊论文1篇及以上(不含会议论文)。
2、校级项目:以本人为第一完成人(或指导教师为第一完成人,本人为第二完成人)、(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为第一署名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含录用)与立项项目相关的期刊论文1篇及以上。
三、材料提交
请各培养学院按照规定,认真做好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对项目进展、导师指导、经费使用、研究成果、学术报告总结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填写审核意见。
(一)中期检查
1、学生根据项目级别填写《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4)或《(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官网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5),A4纸双面打印,成果附在《中期检查报告》后一并左侧装订,其中发表的论文应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及内容复印件。学生须将材料提交至学院汇总。
2、学院填写《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
上述材料纸质版均只需一式一份。
(二)结题
1、学生
(1)学生根据项目级别填写《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报告》(附件6)或《(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官网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报告》(附件7),A4纸双面打印,成果附在《结题报告》后一并装订,其中发表的论文应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及内容复印件,封面使用白色铜版纸。学生须将材料提交至学院汇总。
(2)学生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的项目管理→创新项目结题→申请结题里填报结题信息,选择点击项目名称,上传PDF或WORD版本申报书,大小不超过3M;在项目成果列表里点击“新增”逐条填写项目成果信息,项目成果(文章、研究生报告、专利等)电子版可不用上传。
(3)界面右上方有“保存”、“提交”两个选项,未正式填写完成前选择“保存”,可以反复修改;填写完成并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后无法修改。
2、学院填写《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附件3);
2、学院
(1)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的项目模块→创新项目管理→创新项目结题审核目录下,选择项目类别“科研创新项目”,审核“未审核(已提交)”的项目;
(2)全部审核完成后,在界面上方组合选择审核状态为“学院审核”和类别为“科研创新项目”,点击查询,可查看上半年已审核通过的结题项目列表,学院导出《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签字盖章后交研究生院培养办。
(3)结题报告导师和学院均需要签署意见。
上述材料纸质版均只需一式一份。
(三)材料电子版
1、总文件夹以“**学院+科研创新项目中检及结题”命名,内容包含《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和所有项目《结题报告》电子版(分省级、校级两个文件夹)。《中期检查报告》电子版、中期检查和结题项目的成果均不用提交电子版。
2、学生递交材料的文件命名方式为“**学院-姓名-项目名称-结题报告”,如:“交通运输学院-张三-高液限土地区公路拓宽工程新老路基协调变形规律研究-结题报告”。
请相关学院于2022年5月10日前汇总以上材料电子版并发送至邮箱:519062937@qq.com,纸质材料本学期放假前第20周二统一提交。
四、注意事项
1、2021年立项的科研创新项目如达到结题要求,可不用提交中期检查材料,直接提交结题报告。
2、所有创新项目必须在毕业之前结题完成,如未完成相关工作,则不能报销经费并不得进行毕业资格审查。
3、项目不能按时结题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报研究生院批准。经批准同意延期结题的创新项目可以延长期限6个月至12个月,但须在论文答辩前一个月完成项目结题。
4、对于没有按时结题的,学校将停止项目经费开支,对未用完的经费予以追回,相关导师所指导的研究生三年内不得申报创新项目;对项目完成质量优秀的项目负责人,通过适当形式予以奖励。
5、学校将根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情况调整相关单位的立项数量。
6、研究生提交的科研创新项目材料包含不限于论文录用函等必须实事求是,任何造假P图行为都被视为学术不端,一经发现,研究生院将严肃处理,相关导师也将承担相应责任。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85258350
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