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工艺美术产品工业设计中心2022年度开放基金项目招标公告的要求,经项目负责人申请,中心组织专家评审,挂网公示,共有9项课题获得立项,请获得立项的申请人于2022年8月29日至9月2日期间来(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云塘校区艺术楼C316室设计艺术学院科研管理办公室签订合同。为保证课题优质按时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计划与资助方式
(1)中心本年度资助9个项目,其中重点项目2个,一般项目7个;每个重点项目资助2万元,一般项目资助1万元。
(2)项目研究年限不超过2年,2022年8月至2024年7月。
(3)课题完成并经中心专家组鉴定认为达到课题结项要求后,支付全部款项。如在研究期限内不能完成任务或未达到要求而不能结题者将不支付资助经费。
二、项目结题要求
1.项目成果要求
基金项目在结题前须达到以下要求:
(1)一般项目必须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官网认定的B1级及以上(CSSCI、SSCI、A&HCI、SCI等源刊)发表论文1篇,或主编教材1部,或在省级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
(2)重点项目必须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在省级及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其中1篇论文必须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官网认定的B1级及以上(CSSCI、SSCI、A&HCI、SCI等源刊)发表;或者出版专著1本,或主编教材2部。
项目完成后须提交结题报告、有关项目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以及整套电子文件。
2.成果标注及要求
中心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的论文发表、专著出版和奖励申报等成果都必须进行如下标注:
(1)作者单位署名。中文:湖南省工艺美术产品工业设计中心((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官网);英文:Arts Crafts Industrial Design Center of Hunan Province (Changsha University of Science & Technology)。
若中心开放基金项目承担者为(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人员,所提交的全部成果必须以本中心为第一署名单位;若项目承担者为(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之外单位的人员,其成果可以本中心为第二署名单位。
(2)成果资助标注。中文:湖南省工艺美术产品工业设计中心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编号:2022GYMS***);英文:This work was financially supported by the Arts Crafts Industrial Design Center of Hunan Province (No. 2022GYMS***)。在结题成果中标注资助的本课题号必须是唯一。
凡未标注课题号的材料,验收时不计入成果。
论文、专著、专利和奖励的内容必须和申报的开放基金项目主题相关。
联 系 人:高阳,谢琪
联系电话:0731-85258774
联系邮箱:sheyiky@163.com
联系地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云塘校区艺术楼C316室设计艺术学院科研管理办公室
附件:2022年度湖南省工艺美术产品工业设计中心开放基金项目立项名单
湖南省工艺美术产品工业设计中心
2022年7月18日